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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迁建项目党风廉政工作的通知

各支部、部门、车间:
  为切实加强公司异地迁建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,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,保障迁建项目管理规范、质量可靠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,确保把迁建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规范程序
  (一)严格执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程序,确保工程质量,做好相关工作。
  (二)严格执行公司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细则》。
  (三)严格遵守公司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》,做好工程项目立项、概(预)算审批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项目决算等事项。
  (四)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。
  (五)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。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,对工程决算必须经有关审计部门审核。
  二、廉洁纪律
  (一)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。
  (二)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、设备。
  (三)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。
  (四)不准向有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。
  (五)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、刁难业务单位,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。
  (六)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,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索取报酬、回报、补贴。
  (七)不准利用工作之便,向承包商推荐分包单位和物资设备,为个人谋取私利。
  (八)不准为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处理而说情、打招呼。
  (九)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、子女、亲友等向施工单位进行营利性活动,提供各种便利条件。
  (十)不准利用职权占用相关单位车辆。
  三、责任追究
  (一)参与公司异地迁建项目建设人员一律与公司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(附后)。
  (二)公司纪委将加强对迁建项目立项、招投标、工程建设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,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,视情节轻重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。对问题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、责令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;对问题较重的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,或单处、并处停职检查、调整职务、免职等处理。
  附:迁建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

临染(集团)公司纪委
2022年5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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